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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北莫法学中心教师受邀参加“法与商:企业法在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际学术会议

作者: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审核:新闻中心发布日期:2024-06-19

6月6日-8日,第十三届“法与商:企业法在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角色”国际学术实践会议在喀山(伏尔加)联邦大学成功举办。此次会议由喀山(伏尔加)联邦大学、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企业法教研室和莫斯科库塔芬国立法律大学企业与公司法教研室联合主办,旨在为学术界和实务界提供一个高水平的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在新形势下商法领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中俄法学比较研究中心教师杨天放受邀参加本次会议,并在公司法分论坛上作题为“企业经营活动主体法律组织形式发展的第三个时代:去中心化治理”的学术报告。

参加会议的有来自俄罗斯、白俄罗斯等国家不同地区的多所高等院校的教授、教师、青年学者、博士研究生,其中包括普斯科夫国立大学、俄罗斯联邦总统国民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俄罗斯高等经济学院、圣彼得堡国立大学、乌拉尔雅科夫列夫国立法学院、南乌拉尔国立大学、俄罗斯普列汉诺夫经济大学、俄罗斯联邦政府金融大学、俄罗斯联邦政府立法与比较法研究所、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俄罗斯联邦检察大学、莫斯科航空学院、喀山蒂米里亚索夫创新大学、北高加索联邦大学、俄罗斯国立司法大学、新西伯利亚国立经济与管理大学、下诺夫哥罗德国立大学、楚瓦什以罗巴切夫斯基州立大学、乌里扬诺夫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吉尔吉斯斯坦巴拉萨金国立大学、塔吉克斯坦萨德里丁·艾尼国立师范大学、越南国立经济大学等。

会上,杨天放在报告中以俄罗斯立法中的法人分类模式为基础展开,以法教学为切入视角在演讲中回顾了企业经营活动主体法律组织形式的发展历程,并详细阐述了从传统管理模式向去中心化治理模式的演变。他指出,区块链技术的兴起标志着组织进入了第三时代——去中心化治理。这一时代以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为代表,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管理的透明化和自动化,减少了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问题。杨天放强调,尽管去中心化治理模式面临一些挑战,但其优势和潜力不可忽视。他呼吁积极探索和应用去中心化管理模式,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经过论证他提出构想,俄罗斯将“社团法人法律关系”列为民商法所调整的一种基础法律关系,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完善与发展,该立法构造为域外法律组织形式的本土化法律地位界定提供了极富弹性空间的教义学研用基础,为广泛接纳源自英美法的、为实务界所需求的各类法律组织形式提供了制度土壤。或可通过对俄罗斯社团法人法律关系的立法构造进行全面拆解,为引DAO入法的可采路径进行演绎论证,以进一步推演将DAO作为全新的法律组织形式纳入大陆法系法律规制的可行性。以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为当前第三个时代的组织治理规制赋能。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商法领域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与会者们一致认为,创新和变革将是未来发展的主旋律,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利用这些创新形式,将是法律界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